装修一件事
- 选择装修改造类型
- 定制流程图
请选择主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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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
分公司
请选择装修改造的建筑面积和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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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是否在300平方米以上?
否 是
-
装修投资金额是否在30万元以上?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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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工业项目:
否 是
-
本次装修房屋是否为自有:
否 是
-
是否已有住建项目编码:
否 是
已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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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流程图
小型装修改造工程备案基本流程
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投资额小于30万的装修改造项目,至所属地功能区建设局备案。
功能区(建设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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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 | 魏怡 | 62983992 |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 | 陈宇飞 | 62605852 |
半岛旅游度假区 | 沈平 | 67068806 |
金鸡湖商务区 | 朱灿明 | 69880331 |
装修改造工程办理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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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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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获取项目编码和管理密码)咨询电话:66680750
承诺办结时限:
无
材料:
1、原土建项目规划核实(验收)意见;
2、本次装修改造工程发改部门登记信息单
3、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或不动产登记证等,工业项目租赁合同应经功能区盖章确认)
4、本项目建设单位(发包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
操作步骤:
非工业项目由原土建建设单位实施的二次装修可继续使用原土建项目编码。其他二次装修项目,建设单位应登录园区建设工程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项目登记备案,用户提交且后台校核后生成二次装修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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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专项工程施工图审查
咨询电话:66607716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材料:
1、规划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装修设计图纸
3、报审表及附件材料
操作步骤:
登录http://szhst.sipac.gov.cn/或苏州工业园区审图公司官网“数字化审图平台”进行申报 — 电子化审查 — 缴费 - 建设单位自行下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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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必审必验项目需申请)咨询电话:66683108
承诺办结时限:
非工业项目15工作日,工业项目12个工作日
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图纸
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7、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操作步骤: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办事大厅)”,进入消防审批,建设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完资料提交预审,网上预审通过后,至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消防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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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归集
施工合同归集为企业主动申报,不单独进行审查。 在完成施工合同归集后,方可申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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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核准
咨询电话:66605618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材料:
1、EPC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土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1)苏州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信息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等证明国有资金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资料
(3)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
(4)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即立项批复)
(5)规划批准书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意见书
(7)该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8)承包单位资质证书
(9)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绿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11)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施工专业分包工程
(1)苏州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信息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意见书
(3)招标的总承包工程投标文件中体现含分包内容的分部分项报价清单
(4)分包单位资质证书
(5)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6)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绿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7)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监理工程
(1)苏州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信息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等证明国有资金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资料
(3)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
(4)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即立项批复)
(5)规划批准书
(6)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7)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8)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9)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或者承担多项工程的同意函
操作步骤:
凭电子营业执照或者CA证书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项目注册、直接发包方案提交,审核通过后,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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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专业工程)
(质安监合并申报)咨询电话:66683107或66683110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材料:
1、用地批准文件(租赁既有建筑的装饰改造工程,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实施的证明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幕墙、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提交)
3、建设项目环保承诺书(二次装修、改造项目提交)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申报时直接调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交)
5、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图纸审核合格文书(或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情况说明”)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附建筑企业工资担保材料)
7、施工合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申报时直接调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交)
8、监理合同(应监理项目)(对应的中标通知书,申报时直接调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交)
9、五方责任主体法人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10、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上传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文明施工承诺书、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施工单位提供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登记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支付计划
12、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告知承诺书
13、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告知承诺书
14、涉及到基坑开挖(深度4米及以上),需提供深基坑工程概况表;涉及到基坑开挖(深度4米以下),提供基坑工程概况表
操作步骤:
申请人进入园区一网通办(http://one.sipac.gov.cn/szgyyqwsdt),在热门推荐中进入“工程建设改革联合审批平台”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材料正式受理后,立即开展网上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审查意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网上审查通过;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退回,并说明存在的问题;审批部门依据申请人递交的电子材料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审批通过的,申请人网上自行打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备注:施工合同归集为企业主动申报,不单独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