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一件事(开烘焙店)申报
温馨提示: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以下问题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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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选] 是否已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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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选] 是否自贸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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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选] 经营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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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选] 店铺是否需要在户外悬挂店招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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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必选] 是否售卖香烟
1) 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烟草)
2) 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烟草)
3) 零售点布局根据辖区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确定。(烟草)
4) 申请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
无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的。本项所指与住所相独立是指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域相独立,可对消费者平层全开放,不包含住宅、公寓、生活住所的地下室、储藏室等;本项所指固定经营场所是指登记经营场所由砖、木、钢、混等材料建成,形成可封闭且不可移动空间的,不包含流动摊点、售货车、临时棚舍、集装箱屋等,且有实物商品经营设施;(烟草)
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如经营农药、油漆、化肥等对人体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商品的场所等;(烟草)
一个经营地址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烟草)
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出入口100米距离范围内的,本项所指的距离应以行人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习惯性行走为前提,按照中、小学学校供学生出入的出入口中心点至申请人拟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出入口路中心点的最短路径进行测量;(烟草)
经营场所在党政机关内部的。(烟草)
5) 下列特殊区域内的零售点数量达到下列规定上限的,视为零售点布局已满足区域消费,不予设置零售点(烟草):
集贸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消费品市场,设置零售点不超过5个;
城区及乡镇的居民小区(非住宅房屋),设置零售点不超过5个;
自然村等村民聚居区,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个;
商业综合体内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个。
6) 申请的经营模式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
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的;
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不能识别未成年人,没有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的无人超市、无人商店等销售终端。
7) 申请的经营模式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申请人为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混改企业除外);
申请人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撤销后,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申请人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三年内提出申请的;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申请人未领取营业执照或未进行主体资格注册登记的。
8)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烟草)
办理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网站烟草分站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相关)
消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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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选] 是否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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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选] 经营面积是否超过300平以上并装修金额超过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