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专区 统计义务

填报指引

  • 企业首次进入统计模块,请先完善境内主体信息,校对联系人,完善路径:“境内投资者管理—境内投资者管理”;并添加贵公司在投资首个目的地设立的直接投资企业,添加路径:“境外企业管理—境外企业信息管理—新增";如该境外企业有再投资企业,则需继续添加项目,添加路径:“境外企业信息管理—选择所属境外企业—操作—再投资企业管理”。

    • 首次填报
    • 进入“境内投资者管理”页面
    • 点击“境内投资者管理”
    • 完善主体信息校对联系人
    • 首次投资新增目的地
    • 进入“境外企业管理”页面
    • 点击并进入“境外企业信息管理”页面
    • 点击“新增”
    • 再投资添加项目
    • 进入“境外企业信息管理”页面
    • 选择所属境外企业
    • 点击“操作”
    • 进入“再投资企业管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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