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指引
填报路径:“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应用-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无纸化版)-证书查询-选择所属境外企业-操作-境外企业再投资”
境外企业利用其在境外赚取的利润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的属于境外再投资,再投资仅限于向下第一层级投资。企业在完成境外再投资各项法律手续后,请通过系统选择所属境外企业办理再投资报告手续。
填报路径:“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应用-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
企业应于每半年后10个自然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境外企业上半年的报告工作(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及以上且中方实际控制的境外企业应于每半年后30个自然日报告)。
填报路径:“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应用-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突发情况报告-填报”
境外企业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不利事件时,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选择该境外企业/机构填报突发情况报告,并保存上报。
并保存上报